退款与取消政策

经营者: 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(许可证编号 L-HUN-08011)。

当前状态: 本网站展示的体验内容目前仅为信息展示,暂不接受预订,现阶段不收取任何款项。本政策自预订功能上线之日起自动适用于所有付费订单,并始终保持公开可查。

一、您的取消

取消自我们收到书面请求时生效(邮箱 support@travelchinavip.com 或 WhatsApp +86 181 5333 3141)。手续费按订单总价、以距行程首个服务日的天数计算:

距首个服务日手续费退款比例
30 天以上无(已为您产生的第三方实际成本按实扣除)全额退还余款
15–29 天20%80%
8–14 天40%60%
3–7 天60%40%
72 小时内 / 未到场100%0%

以上百分比为标准默认档,个别产品可另行约定;付款前产品页展示的费用表为最终依据。

二、您的变更

距首个服务日 15 天以上提出的改期、换人请求免收手续费,供应商差价据实结算;15 天以内的变更按「取消原单 + 重新预订」处理,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。

三、我们的取消

如我们取消行程,您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全额退还、不作任何扣减。未经您明确同意不以其他服务替代;您接受替代方案且价格更低时,差额退还。

四、不可抗力

因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疫情防控等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导致行程无法进行的,依《旅游法》第 65、67 条解除合同:退还已付款项扣除已实际且不可避免为您支出的费用(门票、许可、已向供应商预付的住宿等),相关成本凭证可应要求提供。

五、退款方式与时限

六、未到场与提前离团

未在约定集合时间到场或行程开始后自行离团的,视为主动取消:未使用部分不退款,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本人承担。

七、签证与证件

我们不代办签证。签证拒签不属于不可抗力,按第一节标准档执行。请在预订前向中国驻贵国使领馆确认签证要求。

八、申请方式

发送订单号至 support@travelchinavip.com 或 WhatsApp +86 181 5333 3141,我们 1 个工作日内确认收悉、3 个工作日内给出退款核算结果。

九、适用法律

本政策及所有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本政策以中英文提供,如有歧义以中文版为准。